昆明个人贷款服务中心
云南省昆明市正义路58号
冯经理
18083855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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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昆明市公积金贷款的主管单位,根据政策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在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昆明市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少于12个月;
个人公积金账户内有足够金额的缴存记录;
持续上班满6个月,且在职单位已将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
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负债记录。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提供相关材料提交贷款申请,经过审核后,可以获得贷款额度。具体的贷款流程包括:
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申请人的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相关资料;
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向申请人发放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5年。
职工在贷款期间需要按时缴纳公积金,以确保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同时也需要按时还款,避免逾期还款产生额外的利息和罚款。
总之,昆明市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持续缴纳公积金满12个月,且个人公积金账户内有足够金额的缴存记录。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经过审核后,可以获得贷款额度。但在贷款期间职工需要注意按时缴纳公积金和还款,避免逾期产生额外利息和罚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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