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个人贷款服务中心
云南省昆明市正义路58号
冯经理
18083855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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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规定:在还清上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再次贷款:
1.购房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申请人必须为本地户籍人士或非本地户籍人士并已在昆明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公积金缴存是否足额申请人及其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还款记录是否良好申请人的前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其他贷款均应当按期还款。
4.房屋抵押物是否符合规定申请人拟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房屋抵押等必须手续。
5.还款能力是否足够申请人必须具备较强的还款能力,如有固定的稳定收入、正常的生活支出等。
6.中心审核通过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方可获得公积金贷款。
以上是昆明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若符合以上条件,一年内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多次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每次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当地首套房购房标准,且总额不能超过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贷款利率优惠。
为更好地规范公积金贷款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坚持贷款风险可控和贷款合理、透明、公平、便利的原则,履行职责,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的社会化、智能化、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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